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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制服推销消防器材的他俩,遇到公安民警却瞬间“怂”了
发布时间:2024-08-29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辛菱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29日讯(通讯员 胡小清 肖济舟)“你好,我们是消防器材维保执法检查的,看看你们的灭火器怎么样了?”“我们是大通湖公安分局鱼鹰铁骑中队的,你们是哪个执法部门的?”这是8月26日下午在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发生的一幕,两名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推销消防器材的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揭穿。

犯罪嫌疑人指认销售的消防器材。肖济舟 摄

8月26日16点多,大通湖公安分局鱼鹰铁骑中队民警赵维民在开展日常街面巡逻时,发现两名身着蓝色制服、佩戴红色袖章的工作人员正在各门店推销消防器材,立即上前询问。见到真警察,两名嫌疑人立即慌了。赵维民马上通知民警把他们带到了河坝派出所。经询问,李某聪、蒋某原是一家消防器材公司的销售员,工作了两个月后发现利用消防检查推销器材存在巨大利益空间。于是两人辞去了原工作,在网上购买了带有“应急管理”“消防维保”标志的仿冒执勤服及红袖章,流窜至湖南周边多个乡镇,利用从原公司学到的“专业”知识,对沿街商铺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并以灭火器“过期”“压力不足”等理由迫使店主购买他们带来的不合格灭火器,并“没收”旧灭火器。

公安民警正在审讯犯罪嫌疑人。胡小清 摄

据查,他们提供的消防器材都是废品店收购的废弃灭火器和不合格灭火器,经过简单充压处理,贴上伪造的年检合格标签后,伪装成合格灭火器再次销售。

8月26日,在河坝镇短短半天时间内,就有10余家商铺购买了这些不合格的灭火器。李某聪与蒋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因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我们在进行消防执法检查时,会出示工作证,佩戴执法记录仪,而且绝不会向对方推销任何消防器材。我们大队还设立了专门的消防安全宣传组,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消防安全培训,请大家千万不要上当受骗。”大通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委书记裴宏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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