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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法院深化异地联动协同执行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辛菱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6月29日讯(通讯员 阳水成近日,桃江法院赴甘肃省酒泉市肃南区某工地成功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顺利扣押七台重型自卸货车。

2021年5月,申请执行人狮桥公司与被执行人益明土石方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以及相关附件,合同约定由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益明土石方公司出租重型自卸货车七辆。依照《租赁支付表》的约定,起租之日从出租人首次支付租赁物价款之日起,若拖延支付租金构成违约,申请执行人有权追偿其全部未付租金、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因被执行人益明土石方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并逾期拖欠租金,被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于2023年11月13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总对总网络查控,并根据反馈的财产情况依法对该公司名下的重型自卸货车采取查封措施。根据线索,该公司名下七台车辆均在甘肃省酒泉市肃南区某工地上。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考虑到如强制扣车可能影响该工程进度,本着善意执行理念,力促双方和解,然而在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后,被执行人仍旧不为所动,不仅不愿意达成和解,甚至拒接法院电话。

为有效兑现申请执行人权益,执行干警迅速制定行动方案,并立即集结前往甘肃酒泉。因跨省异地执行且工地现场执行环境复杂,为确保顺利扣车,执行干警及时向肃南区法院寻求协助。肃南区法院执行局全力配合,安排干警到达执行现场,还联系了公安机关制定紧急预案,并跟工地相关负责人释法明理争取其支持。在两地法院执行联动的强大攻势下,七台重型自卸货车终被全部扣押。

该案是桃江法院深化异地联动协同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开展“湘执利剑2024”专项行动以来,该院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地解决制约执行难的瓶颈性问题,持续深化涉工程机械行业案件专项执行,加大异地财产查控、处置力度,推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成为提高执行效率的“加速引擎”,切实让“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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