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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要在“实”字上下功夫
发布时间:2024-06-05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6月5日讯(通讯员 卢莉)“对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来说,案件标的并不大,要慎重采取保全措施,避免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承办法官蔡立平在查阅案件材料后如是说。今年4月,沅江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某贸易公司诉某游艇公司民间借贷案件。立案当日,原告向该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要求冻结被告某游艇公司银行存款50万元及利息或查封、冻结其他等额财产。

  原来,某游艇公司因经营生意周转需要,向某贸易公司借款50万,借款期限届满后,某游艇公司未依约还款,故酿成纠纷。蔡立平在了解案情后,经过一个小时的案情分析和释法说理,最终通过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与原告公司达成一致,该公司主动撤回诉讼保全的申请。次日,蔡立平立即组织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共同在被告公司办公室进行调解,仅用一上午时间,被告同意当场支付本金50万元。但由于原告法定代表人未到场,双方对利息仍存在部分争议,遂约定了下一次上门调解的时间。期间,经过多次与原告法定代表人沟通,敲定了利息以及因诉讼产生的费用等金额,蔡立平再次组织原、被告到被告公司处协商,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案子结了,工作却没有就此止步。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6月3日上午,该院彭青、蔡立平、罗珊一行实地走访调研该游艇公司,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就游艇公司负责人重点反映的企业信用修复、风险防范、用工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专业性、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同时征求了企业对法院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你们是做的实事呢,作为企业我们感到很满意。”该负责人最后表示。

  目前,该院正在积极落实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喊口号,工作要抓实、基础要打实、步子更要迈实。既要做好案头工作,将保护营商环境落实落细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使经营主体在每一起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要通过与企业、企业家面对面交流,了解市场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困难问题,切实对症下药,做实做细保护营商环境的“下半篇文章”,真正做到厚植营商环境沃土,让企业之花遍地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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