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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实行柔性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11-23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龚伟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1月23日讯(通讯员 史俏 何剑光)近日,经案审会研究决定,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对桃江鑫达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达铸业”)“超出三个月未按‘三同时’要求进行项目环保标准验收和延期报备”的初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鑫达铸业”是一家从事高端铸件生产的民营企业,于2017年9月获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后开始进行项目建设。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今年7月14日的执法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未按照项目“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完成环保标准验收和公示的情况下,就从今年4月初开始逐步投入生产,且已超出三个月未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延期报备。

  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该公司按照“三同时”要求立行立改,于7月18日提交了项目竣工验收延期报告,于7月20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自主验收、检测等相关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于8月底前完成了环保达标验收。

  11月中旬,案审会对此案进行了集体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案审会决定对桃江“鑫达铸业”不予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立行立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初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免罚轻罚的柔性执法,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办理免罚案件56件,免罚金额286.5万元,轻罚案件27件,轻罚金额361.3万元,同时还帮助多家企业解决了环境治理和生产经营困难问题,在把好分寸、守住底线的同时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做到既有“力度”也有“温度”,积极助力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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