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5日讯(通讯员 胡卫红 卢菁果)11月2日上午,桃江县三堂街镇居民夏某、胡某来到桃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五中队,送上一面绣有“一心为民办实事 情系百姓解民忧”的锦旗,感谢民警成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居民夏某、胡某来到桃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五中队送锦旗 受访者供图
10月6日19时许,三堂街镇湖莲坪村一条乡村道路上,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二轮摩托车会车相撞。事故导致摩托车驾乘人员夏某、胡某多处受伤。事发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没有停车救人、报警,而是直接驾车逃离现场。过路群众发现伤者后,第一时间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
“接警后,我们迅速赶往现场勘查。由于案发在夜间,光线差,缺少目击证人,可用线索很少,加上附近没有监控,破案压力不小。”五中队指导员李民航介绍。
为尽快查清案情,给伤者一个交代,中队民辅警分成两组同步开展侦查。一组重返现场细致复勘,走访周边群众搜集蛛丝马迹。另一组紧扣案发时间节点,调取沿线多处监控,逐帧筛查海量视频。
经过整整一周不间断排查研判,民警梳理出嫌疑车辆完整行驶轨迹,锁定肇事者为三堂街镇村民刘某军。10月12日,办案民警连夜上门,起获肇事电动三轮车。面对铁证,刘某军对肇事伤人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刘某军交代,事发之后他内心害怕,担心赔偿和担责,又自认为深夜路上人少、存在监控盲区,便抱着侥幸心理选择驾车逃离现场。
10月29日,刘某军因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等多项违法,被桃江县公安局合并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公安交管部门对其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肇事电动三轮车被依法暂扣。
桃江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事故务必停车救人、保护现场并报警,不要心存侥幸逃逸。肇事逃逸不但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还将面临从严处罚,保险公司也可拒赔。逃逸不仅逃不掉法律追究,付出的代价只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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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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