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5日讯(通讯员 郭相如 周禧亮)12月12日,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打破“坐堂办案”模式,组织干警“主动上门”,将听证会直接开到案发地——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大连湖村村民服务中心。干警就一起威胁候鸟安全的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守护生态公益。
听证会现场。 王欣 摄
大通湖区作为南洞庭湖湿地重要组成部分,是30余种、10万多只候鸟的越冬“补给站”,更是世界极危物种黄胸鹀等珍稀鸟类的重要栖息地。同时,这里也是传统养殖区,部分养殖户为保护鱼苗设置的防护网,因颜色、网孔及网线直径不合规,成为威胁候鸟安全的“隐形陷阱”。今年9月,区检察院在候鸟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部分鱼塘的透明防护网上竟缠绕着10余只鸟类尸体,遂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法律适用依据,以及拟终结案件的核心理由。参会的听证员、行政机关代表、村民及养殖户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围绕“如何平衡养殖生计与候鸟保护”展开深入讨论。经综合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被监督行政机关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已全面履职,违规防护网已全部清理整改,鸟类安全隐患彻底消除,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支持大通湖区检察院作出终结案件的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大通湖区检察院与区自然资源局趁热打铁,联合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剖析、野生动物保护法条解读等形式,向现场群众讲清违规设置防护网的法律后果,普及科学护鸟、规范养殖的具体方法,让法治意识扎根田间地头。
此次“上门听证+现场普法”的创新实践,不仅高效化解了“人鸟冲突”,还通过“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激活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内生动力,为构建“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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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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