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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在湖南 “上山”“下海”谋出路
发布时间:2017-03-13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王小燕  

记者 刘勇

湖南的许多农村家庭,虽有劳动力,但过去长期受困于大山深处,几乎无事可做,贫穷自然不可避免。

如何让贫困农村家庭最宝贵的资源发挥应有效益,摘掉贫困帽?湖南探索出具有新内涵的“上山”“下海”路子,帮助贫困劳动人口融入火热的现代经济社会建设中,使其获得不菲的收入,扶贫效果明显。

2016年,湖南吸纳大批贫困人口“上山”当护林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护生态、助农就地增收;另一方面,创新推动劳务协作,提供多方位服务,帮助贫困人口“下海”务工,以劳务收入实现脱贫。

“看着林子就有钱拿”

花垣县双龙镇让烈村村民石光军,今年43岁,虽然身强力壮,但下地干活“刨不出几个钱”,进山砍树“回来只能当柴烧”,日子过得紧巴巴。

去年,在省委组织部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协调下,石光军当上了村里的护林员,待遇为每年1万元。 “看着林子就有钱拿”,这让石光军异常高兴。就凭这一项,他家里人均增收2000元,在脱贫的道路上步入“奔跑”状态。

我省60%的国土是林地,60%的贫困人口分布在山区林区。针对这一特殊现状,我省扶贫、林业等部门,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择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1.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转岗为生态护林员,助其“一人护林、全家脱贫”。

据悉,国家林业局从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实行天然林商业性停伐,我省争取到工程管护补助资金2.7亿元,其中2亿元安排到51个贫困县,使贫困人口在生态保护中受益。

除了“看着林子”,许多与石光军一样“有力气”的护林员,还带领当地百姓积极投身于造林绿化。2016年,全省51个贫困县共完成营造林664.5万亩,贫困地区林农因此获得劳务收入超过10亿元。

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新增退耕还林任务70%以上安排到贫困县,增量任务优先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我省投入到贫困县的林业项目资金将在25亿元以上,购买劳务等支出继续向贫困人口倾斜。

专家表示,这种“上山”模式,既保护了全社会都需要的生态环境,又照顾了各地最需要“照顾”的贫困人口,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有人打工就有希望”

除了“上山”当护林员,大部分的贫困劳动力需要通过转移就业、“下海”务工才能实现脱贫。

我省扶贫、人力资源等部门协同作战,一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劳动力状况、就业意愿等进行精准摸底,一头对城镇用人企业的需求进行实时跟踪、动态调整,并对贫困劳动人口进行适当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普通话交流水平等,促进企业和贫困劳动人口更好、更快实现各取所需。

2016年,全省新增转移就业贫困人口15万。花垣县双龙镇双龙村贫困村民施金银的儿子就是其中一位。过去,他窝在家里,无事可做,偶尔有事做,也多半是那种没有现金来源的互助式帮忙。如今,他在扶贫部门的帮助下,去北京打工,一年的收入达到4.8万元。施金银感慨地说:“不出去,力气就不值钱;出去了,有人打工就有希望。”

按照国务院部署,从2016年3月开始,我省将湘西作为劳务输出地,将广东4市(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省内长株潭3市等作为劳务输入地,在省际、省内等多个层面开展劳务协作脱贫试点。

试点启动后,湘西当年新增转移就业贫困人口1.9万余人,人均月收入达2500元,有人“下海”的家庭收入因此达到或超过脱贫线。

在试点过程中,我省探索形成了“114” 劳务协作脱贫工作模式(一套整体工作机制,一个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抓好识别、对接、稳岗、服务四个关键环节),积累了可复制的经验,受到国务院领导的高度赞扬,并要求在全国推广。

今年,我省将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劳务协作脱贫范围,力争帮助10万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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