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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6·年终特稿】湖南脱贫攻坚“首战告捷”
发布时间:2017-01-10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邹晓明  

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谭小军 肖坤林

2016年,“十三五”脱贫攻坚战打响首个“年度战役”,并实现“首战告捷”。

经实地核查和第三方评估,我省初步认定2016年实际减少贫困人口约125万,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13.6%。同时,有1100个以上的贫困村达到脱贫出列标准,武陵源区和洪江区2个省级贫困县达到脱贫摘帽标准。根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测算,2016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预计增长11%以上,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两个百分点。

1 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

扶贫责任压得更紧

51个贫困县市区、8000个省定贫困村、445万贫困人口……这是我省“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战斗目标”。

扶贫脱贫犹如滚石上山,越往后难度越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我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与全省人民一道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是省委、省政府向中央立下的军令状、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承诺如山,责任如山。“要围绕减少贫困人口110万的目标,坚决做到‘首战必胜’,打好脱贫攻坚的‘年度战役’。”2016年1月31日召开的省委扶贫开发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会议,打响了“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发令枪”。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省、市、县、乡、村层层立下军令状,挂起作战图,打响攻坚战。

一年中,我省20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有效构建了脱贫攻坚政策支撑体系。根据“贫困县党政一把手不脱贫不离岗”的要求,省委书记杜家毫专门召集全省贫困县(市区)党政正职谈心谈话,要求脱贫攻坚的一线指挥官“在其位、履其职,安其心、竭其力”。

在“纵向到底”的同时,脱贫攻坚责任也“横向到边”:对省直单位,同样实行扶贫开发责任制,并对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行业(部门)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考核。

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扶贫责任上升到法制层面,并对不作为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扶贫责任压得更紧,使得我省形成了“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生动局面。

2 针对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

帮扶对象瞄得更准

“现在日子好过多了!”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勾蓝瑶村贫困户黄六元告诉记者,他只有6分田、4分地,种地只能饱肚子。2016年,他在村里负责治安巡逻,每月1000元工资;参加民俗表演队,每演出一场有40元报酬;将自家老房子入股到村旅游公司,年底有分红。加起来,他2016年纯收入近2万元。省民政厅工作队驻村帮扶以来,全村120户贫困户都得到精准帮扶。

精准扶贫,首先要求帮扶对象精准。2016年初,我省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户“回头看”,将不符合标准的21万人剔除出列。2016年11月初,又启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6年度动态调整工作,将符合要求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将不符合要求的村民全部剔除,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新增贫困人口34.9万人,剔除34.1万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确保真正的贫困人口“一个不落”。

瞄准贫困村、贫困户,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双管齐下”。省、市、县、乡选派8000支工作队,深入8000个贫困村驻村帮扶,2016年整合投入各类资金81亿元,带动1100个贫困村、50余万贫困人口脱贫。全省63万名党员干部与187.3万户贫困户“结穷亲”,做到 “一户一名帮扶责任人、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本工作台账”。

针对51个贫困县市区,构建扶贫投入新格局,实行“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2016年起,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以省为主建立支持和保障机制,以县为主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并将51个贫困县市区全部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将20项中央资金和19项省级资金实行“先切块、后分配”,要求各项资金切块安排到贫困县市区的比例不得低于55%。2016年,省级统筹整合切块下达到贫困县市区的资金规模达156亿元。

帮扶对象瞄得更准,使得越来越多的贫困村、贫困户开始摘除贫困“帽子”。

3 推进“七大行动”“七大工程”——

攻坚措施落得更实

黄色的外墙、灰色的屋顶、宽敞明亮的房间……2017年1月3日,凤凰县腊尔山夯卡村雷公潭上下两寨的35户贫困户,领到了易地扶贫搬迁新房的钥匙。贫困户龙爱珍高兴地说:“以前住的老木屋,又矮又破,漏水又漏风。现在的新房,是3室1厅,和城里一样。”

“贫困村、贫困户情况千差万别,‘一副药不能包治百病’,必须分类施策。”省扶贫办主任王志群介绍,根据贫困村、贫困户不同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我省落实“五个一批”要求,启动实施“脱贫攻坚七大行动”,从特色产业、劳务输出、易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医疗保险和救助、保障兜底7个方面攻坚。

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脱贫。2016年,省级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亿余元,实施重点产业项目86个,直接帮扶20万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在60个县市区556个贫困村,开展“百村千户”光伏扶贫试点,村级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收益作为集体收入,主要用于贫困户的脱贫。

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全省新增转移就业贫困人口11.57万人,帮助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8.96万名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地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全省建设76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覆盖16万名贫困人口。

结合生态保护脱贫。2016年,我省投入到贫困县市区的林业项目资金达21.4亿元,在40个贫困县市区安排1.1万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带动5万人脱贫。

着力加强教育脱贫。按照“一个对象不能少、一个项目不能少、一分钱不能少”的要求,精准资助11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阻止贫困代际传递;省财政自筹资金4.3亿元,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由37个片区县扩大到51个贫困县市区。

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脱贫。2016年,对参加新农合的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将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率达100%。

实行保障兜底脱贫。全面完成了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认定工作,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165元/月提高到220元/月,计划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线、扶贫线“两线融合”,对符合条件的45万贫困人口实行兜底保障。

针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滞后的现状,我省还启动实施七大扶贫工程,即交通扶贫工程、水利扶贫工程、电力扶贫和光伏扶贫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环境整治工程、农村“互联网+”扶贫工程、文化扶贫工程、乡村旅游扶贫工程。

攻坚措施落得更实,使得一个个贫困的“山头”被攻克,一顶顶贫困的“帽子”被摘除,确保了脱贫攻坚“首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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