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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微权”腐败 立案244件处分181人
发布时间:2016-10-24  来源:市纪委  编辑:赵靓  

   安化县原湘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蒋析珍套取国家惠农资金补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资阳区茈湖口镇和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祝旦违规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沅江市公安局派出所民警李华锋索取和收受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近期,益阳市接连通报多起新近查处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持续释放专项整治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益阳市县乡村四级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严肃查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住房保障、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存在的巧取豪夺、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问题;严肃查处救灾救济、社保优抚等惠民政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今年3-9月,益阳市共立案244件,处理305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81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追缴清退违规违纪资金1691.7万元。


  治理“蝇贪”,既要治标又要治本。益阳市整章建制同步跟进,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赫山区专整办督促有关部门出台了重点项目区级领导退出兼职取酬机制。资阳区制定了《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等17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使资金发放和管理有章可循。安化县出台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备案等制度,对强化该类资金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真正让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果。”益阳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永军对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态度鲜明。

 

     作者: 文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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