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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养”就是贪腐行为
发布时间:2016-08-25  来源:  编辑:邹晓明  

               2016-08-25 08:43:05 湖南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廖慧文]      

江宇

随着公务用车改革的深入推进,“公车私用”的空间被压缩了。但“车轮上的腐败”并未完全销声匿迹,“私车公养”的问题又开始冒头。日前,宜章县纪委就查处并通报了7起此类案件。

顾名思义,“私车公养”就是以“公务”“公用”之名,或采取“挂靠”方式“揩油”,或冒充公车到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装饰,或将私家车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费、洗车费等与公车“捆绑”到一起报销。由于此类手段隐蔽性强、费用查证困难等因素,现有制度设计对“私车公养”的监管还难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私车公养”最直接的负面影响,是弱化了公车改革的效果,矮化了人们对改革的期望。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车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细化公务车辆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真正让公务出行行得“正”。

只有加强对“车轮”的有效监督,才能减少少数人“钻空子”的可能、压缩其贪腐的空间。不仅要将公车使用、费用报销等进行源头管控,还要进行全方位监督,拓展监督网络、延伸监督链条,注重堵漏洞、填空白、管盲区,让一切公务出行都置于“阳光”中。

不可否认,“私车公养”现象是部分公务人员特权思想作怪、侥幸心理作祟的产物。基于此,有必要强化纪律约束,增强规矩意识,同时对顶风违纪者要一查到底,让法纪的威严倒逼干部遵规守纪。

“私车公养”是“车轮腐败”的变种,必须用好制度的“刹车片”、打开监管的“探照灯”,让这种贪腐行为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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