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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6-08-01  来源:  编辑:邹晓明  

   7月29日,省政府召开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综治委医疗纠纷治理工作组组长向力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综治委医疗纠纷治理工作组副组长陈小春主持。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副主任、省综治委医疗纠纷治理工作组副组长詹鸣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卫生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分别发言,邵东县人民政府就“5.18”涉医违法案件处置情况进行汇报。省综治委医疗纠纷治理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在长省部直公立医院院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在全省总诊疗人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涉医违法案件发生率呈逐年下降势头,医疗秩序总体向好。同时,涉医违法犯罪的诱因仍然存在,并且伴随群众就医期望增高而有所放大。今年以来,我省岳阳、邵阳、益阳等地接连发生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亲属、扰乱医疗机构秩序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不仅威胁到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也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利益,影响健康湖南、平安湖南建设。

  会议强调,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必须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在严格落实公安部门“三个决不允许”工作底线同时,要着力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着力落实综治督查考评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与落实;着力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发声、营造良好氛围;着力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持续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向力力副省长指出,医疗纠纷与涉医违法犯罪性质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要划清二者的界限。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寻衅滋事、扰乱医疗秩序、侮辱伤害医务人员的借口。他强调,要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打击”,形成震慑;一手抓预防,疏浚源头。一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以及寻衅滋事、打砸设施设备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坚决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之前,医疗机构不得赔偿息事。二要提升医疗服务和安全防范能力。组织开展医疗服务和安全防范大检查,排查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三要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与化解机制作用,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四要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医患利益和情感共同体。加大正面宣传,既要宣传医患成功迎战病魔的事迹,也要普及医学常识,引导形成健康的舆论环境和理性的社会心态。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纳入今明两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詹鸣在讲话中就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如何主动履行职责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必须主动担当作为。要主动配合综治、维稳部门推进综合协调,切实抓好综治考评工作;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及时报警,配合侦查,支持公安机关快侦快破;要主动配合司法部门做好纠纷调处工作,力争医疗纠纷在人民调解阶段得到化解;要主动配合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涉医案件依法审判和快诉快判;要主动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声、公正发声、准确发声。二是着力强化防控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做好重点区域安全防护工作;健全重点人群的安全防范工作。三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巡查、点评、约谈”为核心的医疗质量与安全日常监管体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减少非医疗等候时间,方便患者看病就医。四是继续做好舆情引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健康防病知识以及医学科学的局限性、风险性和不可确定性,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和理智维权。基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将伤医和群体性的涉医事件立即、逐级报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做好涉医事件信息发布预案,指定专职部门负责媒体沟通,在第一时间澄清事件真相、解答公众疑惑,正确引导舆论。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医疗纠纷治理工作组成员单位和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急救中心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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