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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51个贫困县统一实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发布时间:2016-07-12  来源:  编辑:黄英  

我省在51个贫困县统一实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2016-07-12 07:47:11 华声在线 作者:柳德新 周帙恒

华声在线7月11日讯(湖南日报记者 柳德新 周帙恒 通讯员 曹长阳 罗云峰)省政府办公厅今天印发《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决定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并在全省51个贫困县统一实施。

《实施意见》提出,以贫困县全部摘帽销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目标,以省为主建立支持和保障机制,以县为主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省按照“管总额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总体要求,在中央统筹整合资金的基础上,对省级相关部门管理的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统筹整合,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到县;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放权给贫困县,激发贫困县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贫困县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及其工作要求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自主集中财力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统筹整合的资金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障)和“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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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到渠成”扶真贫——如何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湖南日报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刘平 曹长阳 欧阳毅

精准扶贫,要求扶贫方式由“大水漫灌”改为“精准滴灌”,但如果引水、放水、用水环节出现“肠梗阻”,就将无水可灌。

7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决定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把“零钱”化为“整钱”,并在全省51个贫困县统一实施。

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有何意义?如何实施?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就此进行解读时说,这相当于疏通引水、放水、用水各个环节,确保“精准滴灌”,“水到渠成”扶真贫。

以省为主“引水”——

 动真格,避免资金“撒胡椒面”

脱贫攻坚战,资金是子弹。打赢脱贫攻坚战,既要“子弹充足”,更要“弹无虚发”。但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哑弹”,无法击中目标。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以省为主建立支持和保障机制,以县为主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通过“联渠引水”到县,化“零钱”为“整钱”,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进而管好用好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中央统筹整合20项资金的基础上,我省按照“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用途指向性的原则,对目标接近、投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将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等19项省级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避免资金“撒胡椒面”。

省级层面,“管总额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推动“多个渠道引水”。欧阳煌介绍,我省创新支持保障机制,省级主要强调“放得下”,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投入力度,原则上用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

按照“源头不变、充分放权”的原则,“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省、市两级相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安排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全部实行因素法分配。因素分为扶贫指标和行业发展指标两大类。其中,扶贫指标权重占70%(主要包括贫困类型、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年度脱贫任务、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指标),行业发展指标权重占30%。

以县为主“放水”——  

  能精准,避免扶持措施“脱靶”

审计署6月底发布的对全国40个县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公告显示,有8.43亿元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其中有2.6亿元闲置逾2年,甚至有扶贫资金最长“沉睡”了15年。

欧阳煌说,这暴露出长期以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碎片化”,症结在于专项资金管理权限长期分散在不同部门,按项目下达、分条线考核、专款专用,“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找不到对口项目的大量资金,只能长期趴在账上“打呼噜”。

“贫困县最清楚自己哪儿疼,却没办法开方抓药。”欧阳煌说,“某种程度上,贫困县并不缺钱,缺的是自主权,特别是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自主权”。或者有项目无资金,或者有资金无项目,制约了精准扶贫措施落地,扶贫效果自然打了折扣。

县级层面,实行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管理、监管责任“六到县”,实现“一个龙头放水”。欧阳煌解释,我省创新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对县级主要强调“接得住,用得好”。贫困县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及其工作要求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自主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避免扶持措施“脱靶”,省级相关部门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

联合监管“用水”——

  讲绩效,避免“一放了之”“一放就乱”

如何保障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规模?“先切块,再分配”。近3年,中央和省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各项资金,安排到贫困县的总体比例为49.43%。我省在此基础上“加码”切块安排比例,要求总体比例不得低于55%。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切块比例,分别不低于85%和65%。在不考虑增长因素及重大政策调整的前提下,以2015年实际下达数为基数测算,预计2016年省级统筹整合切块下达到贫困县的资金规模约为156亿元。

中央要求各省2016年试点贫困县不少于贫困县总数的三分之一,具备条件的可扩大试点范围。由于我省大部分贫困县计划在未来两三年脱贫摘帽,如果选择部分县先试点再全面推行,在时间上“等不起”。为此,我省在所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51个县(市、区)统一实施。

贫困县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贫困县要坚持用精准脱贫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重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并与脱贫任务紧密挂钩。

省对贫困县放权,并不是放任不管。欧阳煌说,我省还将建立统一考核、统一绩效评价平台,改专项考核为综合考核,改部门单独考评为部门联动考评,确保考评不叠加,部门“放权而不抽身”。同时,加强联合监管,强化纪律约束和责任追究,避免“一放了之”“一放就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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