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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投资16亿元 支持特困地区开展以工代赈工程
发布时间:2016-06-22  来源:  编辑:刘丽  

中央预算内投资16亿元 支持特困地区开展以工代赈工程

                                       2016-06-21 11:06:53  [来源:中国网]    [责编:李静]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21个省(区、市)中央预算内投资16亿元,用于支持在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建设。

与以往投资安排相比,此次投资安排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出发点,进一步体现了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

瞄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分配以各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为主要依据,以着力改善农村基层基础设施条件和提高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目标,支持实施一批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小流域治理、跨省或跨市(县)乡村断头路等示范效果和带动作用强的项目,着力解决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带动贫困人口通过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增收脱贫。

工程项目选择确定权限完全下放到县

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以及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此次投资计划只下达分省投资规模,由各地结合脱贫攻坚规划,自主谋划实施一批贫困群众参与度高、对增收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示范项目,确保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项目审批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到试点贫困县,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支持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强化资金项目监管

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明确监管内容、建立健全自查抽查和专项稽察制度作为主要抓手,充分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切实加强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强化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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