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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10位农民工开“薪”过元宵
发布时间:2019-02-20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李冰  

华声在线益阳频道2月20日讯(通讯员 李庆辉 王立青 记者 龚柏威)“讨了三年的工资,终于要回来了!可以开心过元宵节了”2月19日,元宵节当天,在桃江县人民法院领回执行款后,资阳籍农民工龚某高兴地说。

2016年2月,何某在娄底承包了一工程,雇请了龚某等10名农民工,工程结束后,却只向工友们出具了欠条,龚某等人多次催讨未果。2017年3月,龚某等人向桃江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法院组织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何某于2017年5月30日前支付原告龚某等10人劳动报酬67808元。

但何某一直没有履行裁定,2017年6月,原告方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桃江法院向被执行人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因何某未适时申报财产,桃江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满后,何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于2018年1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今年2月12日何某在广东落网,何某的家属代其履行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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