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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两企业偷偷排污,法人代表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05-22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宋珊珊  

   华声在线5月22日讯(通讯员 徐红 王鹏)在桃江县有两家企业为节约相关费用,直接向大气排污近日,这两家企业被桃江警方查获法人代表被依法行政拘留。
  5月17日桃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益阳市环保局移送案件,称在督查中发现桃江县某页岩砖厂违反操作规程,使大气污染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转某建材厂在生产过程中停运轮窑废气处理设施,两厂逃避监管直接向大气排污,严重危害周边村民生产生活村民反应强烈。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查明某页岩砖厂为节约成本,有意违反操作规程使大气污染处理设施无法正常工作。经检测其隧道窑废气处理设施脱硫除尘循环水池的脱硫除尘水PH值3.00至3.03,远超排放标准砖厂法人代表刘某(男,39岁桃江县马迹塘镇人)负有直接责任。而某建材厂在生产过程中停运轮窑废气处理设施其法人代表陈某华(男,41岁桃江县沾溪乡人)负有直接责任。
  目前刘某、陈某华已依法被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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