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军 通讯员 李凤姣)“感谢你们,政府帮我家解决了房屋维修款,还经常有干部上门走访。”10月17日,安化县小淹镇白沙溪社区居民梁爱君,对上门督查的县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督查组同志说。
安化县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督查组工作人员对高明乡建丰村监测户进行实地走访。黄健勇
今年6月,安化县纪委监委在督查中发现,梁爱君的丈夫因中风导致偏瘫丧失劳动能力,其房屋因受洪水冲击受损,督查组立即将她家情况告知当地政府。经核实后,梁爱君家申请到低保并被纳入监测户,补助房屋维修款6000元。
安化县是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该县纪委监委在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中,紧盯4.6亿元涉农资金和682个项目,综合运用“室组地”(即纪检监察室、纪检组、乡镇纪委)联合办案和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以问题清单为靶向,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交办、会商、销号、报告“四步流程”落实问题整改,不定期进行“回头看”跟踪整改情况。今年6月,安化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县派驻村办等部门,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督查,对全县23个乡镇及辖区所有村(社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等9个方面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典型案件9起,通报批评工作落实不到位单位7个。
截至9月底,安化县在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中开展“回头看”类督查20余次,督促整改问题328个,查处问题26个,办理涉嫌挪用村级专项资金164万元的留置案件1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党纪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24人。
(原载《湖南日报》2022年10月19日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