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18日讯(通讯员 袁静 习支生)8月16日凌晨1时许,益阳市资阳区一居民鲁某军,伙同另一人驾船到桃江县桃花江镇半边山村资江河段国家级黄颡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用电鱼设备打鱼,被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发现,鲁某军被执法人员现场抓获。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当事人驾驶的木船一艘、电鱼用锂电池一个、逆变器一台、抄网一个、电线两根,渔获物9.630公斤。执法人员对现场拍照取证,将上述相关物品异地保存。
当晚,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案立案调查。办案人员对鲁某军询问调查,鲁某军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另一名当事人系同村人,叫胡某国。
8月16日上午,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鲁某军移送桃江县公安局,并敦促胡某国尽快投案自首。
目前,该案件正由公安机关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