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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法院法官上门调解,困扰两家近10年的纠纷终于化解
2024-08-09 20:23:13 来源: 华声在线 编辑:辛菱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9日讯(通讯员 戴芳波)近日,桃江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桃江县沾溪镇洋泉湾村村民被告人符某和被害人王某因土地纠纷发生争吵扭打,符某捡地上的石块扔向王某,多次击中王某的胸腹部,致其受伤。经鉴定,王某左侧肋骨第9-11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3万余元。

承办法官了解到,王某符某纠纷根本原因在于,王某住宅与符某菜地相邻,王某家唯一的出门马路位于其他村民菜地与符某菜地中间,王某因出门马路过窄,多次与符某发生纠纷,村委多次调解均未果。

烈日炎炎下,承办法官邀请沾溪镇政法委书记、司法所所长、国土所所长、当地村委会主任等人一同来到案发现场,此时已有二十余名村民在场等候。群众情绪激动,为符某抱不平,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群众反映的情况。

承办法官一行组织王某符某来到洋泉湾村委进行调解,群众们各抒己见,调解现场气氛紧张。承办法官见双方矛盾愈演愈烈,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听取了王某符某的诉求。同时,将不同处理方式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分别告知二人,并向现场村民进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以及现场群众终于冷静下来,表示相信法院会公正处理,愿意在法院的组织下进行和解。

经过长达8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符某让出部分土地供王某通行,王某符某的故意伤害行为予以谅解并放弃要求符某进行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承办法官当即与国土所干部等人再次来到案发现场,将双方达成协议的土地打桩确认。随着铁锤一声声打在桩上,困扰两家近十年的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王某符某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协议上签字后,承办法官就符某故意伤害案进行宣判:符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