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客户端8月6日讯(通讯员 陈宵)日前,沅江法院受理一起汪某诉龙某、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尚未开庭,被告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求助于承办法官,表示其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请法院帮公司渡过难关。
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奈何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直到被告主动提出其在某项目部有一笔应收账款,事情终于迎来了转机。
七月酷暑,承办法官一行驱车300公里到达被告所提及的项目部调查核实情况,并通知原、被告一并到场确认。经核实,被告某公司在该项目部确实有一笔应收账款,且足以支付原告的诉求。尽管天气炎热,听到这个消息,双方剑拔弩张的态度得以缓和。
最终,该案原、被告握手言和、达成调解。每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要时刻紧盯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以如我在诉之心妥善审理涉企纠纷案件,以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向民众传递司法温度,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